牌照顧問

十大常見問題

1. 安老院牌照可轉讓給他人嗎?

根據《安老院條例》第8(5)條,牌照為其內所述事項的證據,因此是不可以轉讓的。

2. 如需要擴充或合併或更改資料?

根據《安老院條例》第8(5)條,牌照為其內所述事項的證據,如安老院名稱、地址、類別、牌照規定的可收納人數上限及/或持牌人有任何更改或安老院擴充或合併,必須申請新的牌照。

因此牌照申請人必須填寫指定表格及需以書面向牌照處提出申請。

3. 申請安老院牌照政府需要收費嗎?

根據《安老院條例》,社會福利署發出的安老院牌照是無需收費。

4. 需要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嗎?

應將「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」(表格FS 251)的副本呈交牌照事務處審核及存案。如需要儲存危險物品,應另行向消防處牌照及審批總區危險品課提出申請,再將由消防處發出的「儲存危險物品牌照」或「儲存危險物品准許書」的副本呈交牌照事務處查閱,以證明安老院符合所有消防規定。

5.需要多長的時間?  

我們的一站式出牌計劃中,在正常情況下,安老院牌照的申領時間是由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確定,有關文件及證書齊備及接納後,約 60 至 70 個工作天內便可獲發牌照,但由於每一間安老院的情況都有所不同,所以仍需以實際情況為準。

6.經營上沒有任何經驗?

我們建議每一位有意經營者也應該先瀏覽社會福利署的網站,認識基本的發牌流程及守則。此外我們亦有提供一站式出牌計劃,為有意經營者代辦處理申請牌照的手續,減少經營的問題。

7.選取的地址能否發出牌照?

本公司為有意經營者提供初步免費的安老院評估,有意者可把安老院的相關資料(安老院的地址、安老院內的平面圖等)電郵至info@esgp.com.hk 或致電(3756 9480)給我們。

8.社署的熱線電話有幫助嗎?

社會福利署的熱線,只是官方式對答,他們是不會提及申請安老院牌照時可能會遇到的問題,亦不會提供解決方案。

9. 如何找到電業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資料?

有關資料可瀏覽消防處及機電工程署網頁,本公司亦會提供代辦簽發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(FS 251)及電力裝置完工證明書 (WR1),如有需要可把相關資料(安老院的地址、安老院內的平面圖等電郵至info@esgp.com.hk 或致電(3756 9480)給我們。

10.需要電力裝置完工證明書嗎?

-  根據香港法例第406E章《電力(線路)規例》,所有   固定電力裝置完工後,在通電以供使用前,必須由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及承辦商檢查、測試及發出完工證明書(表格WR1)。

- 固定電力裝置經修理、改裝或增設後,只有該裝置的受影響部分,須由註冊電業工程人員和承辦商檢查、測試及發出完工證明書(表格WR1)。

- 有關的完工證明書(表格WR1)副本,連同電業承辦商及電業工程人員的註冊證明書副本,應一併呈交牌照事務處,以證明安老院符合電力安全的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