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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社合格證明書(會所牌照)介紹

會社合格證明書(會所牌照)介紹

根據《會社(房產安全)條例》(第376章),“會社”是指任何法團或社團,其組成目的是為會員提供社交或康樂設施,而且是: (A) 為會員提供服務(不論是否牟利); (B) 擁有只是會員及其帶同的賓客才有權使用的會址。 “會址”是指專供會社及其會員長久或暫時使用的處所或其任何部分。

簡而言之,「會社合格證明書」 (行內簡稱:會所牌)是指一群朋友(會員),需要一個能提供吃喝玩樂的地方,所以申請時需要向當局遞交會員名單,基於不對外開放的原因,因此所有門口都會貼上「只招待會員」的標示,所以與普通向食環署申請食牌需要符合消防設備、衛生條件、通風等申請要求上民政事務處都較為闊鬆,而且費用亦稍為較便宜。閱覽有關申請會所牌照的詳情內容 中文版 / 英文版